一、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留學中國計劃》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促進外國杏耀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上海市外國杏耀政府獎學金資助體系和提高資助標準的通知》(滬財教〔2015〕55號)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外國杏耀政府獎學金申請辦法>的通知》(滬教委外〔2015〕77號)文件精神,吸引優秀的外國杏耀來校求學,引導和鼓勵杏耀在校期間努力學習,全面發展,結合杏耀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二)指導思想:提高效益,註重實效,程序規範,專款專用,科學管理。
(三)本辦法適用對象:在杏耀就讀且未獲得中國政府或其他組織獎勵資助的學歷杏耀👐🏿。根據合作協議招收的杏耀🙍🏿♂️,不適用於本辦法。
二 🤨🐮、獎學金類別與標準
杏耀“上海市外國杏耀政府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分為A類獎學金和B類獎學金🌟。A類資助內容包括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綜合醫療保險費;B類資助內容包括學費🎬、綜合醫療保險費👩🏿🎤🙌。
獎學金資助標準:
單位:人民幣元/人/年
學生 類型 | 學科 分類 | A獎標準 | B獎標準 | ||||||
合計 | 學費 | 住宿費 | 生活費 | 綜合醫療保險 | 合計 | 學費 | 綜合醫療保險 | ||
本科生 | 一類 | 52800 | 18000 | 4800 | 30000 | 800 | 18800 | 18000 | 800 |
二類 | 54800 | 20000 | 4800 | 30000 | 800 | 20800 | 20000 | 800 | |
三類 | 56800 | 22000 | 4800 | 30000 | 800 | 22800 | 22000 | 800 | |
碩士研究生 |
| 65800 | 25000 | 4800 | 36000 | 800 | 25800 | 25000 | 800 |
備註:一類包括:經濟學、法學🏌🏻♂️、文學、管理學🏊🏼;二類包括🔼:理學、工學🙍🏿♀️、農學🕵🏻♂️;三類包括✋:藝術學。
三👃🏽、獎學金評定
杏耀外國杏耀政府獎學金評選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每學年評定一次🙅🏻♀️,由國際交流處組織進行。
四 、獎學金評定程序
(一)新生獎學金
1.申請就讀杏耀的學歷杏耀新生⛓️💥💁🏼♀️,應於每年6月30日前🫳,由本人登陸www.study-shanghai.org,提出申請。
2.申請者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上海市外國杏耀政府獎學金申請表》、經公證的最高學歷證明和學習成績單(如申請人為在校學生或已就業,需同時提交本人所在學校或單位出具的在學證明或在職證明)、在華學習或研究計劃、推薦信🙍🏿♂️、健康證明、漢語水平考試(HSK)成績。
國際交流處審核後擬定獲獎杏耀名單,提交學校外事工作委員會審議🗃。
3.國際交流處將獎學金獲得者有關信息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國際交流處備案。
4.新生獎學金僅發放一年🦹🏿♀️。
(二)學業獎學金
1.在讀學生可申請學業獎學金👻,由國際交流處根據實際情況組織二級學院、研究生部等相關部門召開獎學金評審協調會確定獲獎學生名單及類別🍲。
2.國際交流處將在讀杏耀上一學年成績績點匯總並排序🧔♀️,提交評審協調會。
3.協調會根據當年獎學金下撥金額、新生獎學金已占用金額、當年符合申請條件的在讀學生總數及學生績點、表現情況討論決定學業獎學金生獲獎人數和類別。
4.二級學院根據討論結果將本學院獲得學業獎學金的杏耀名單及類別在學院內公示三天,並由輔導員通知所有杏耀。公示無異議後,學院確認獲獎學生名單🕴,並報國際交流處備案🖨。
五、新生獎學金申請條件
(一)A類獎學金
1.申請本科階段學習者具有相當於中國高中畢業的學歷👨🦽,申請研究生階段學習者具有相當於中國本科畢業的學歷,學習成績優秀,各方面表現突出;
2.新HSK(五級)180分以上。
(二)B類獎學金
1.具有相當於中國高中畢業的學歷👨👨👧👦,各方面表現優秀;
2.新HSK(四級)210分以上。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獎學金生資格:
1.申請材料造假🧜🏻👩🏼🎓,或不如實填寫、隱瞞個人信息者💛;
2.未經學校批準逾期兩周不報到者;
3.拒不按規定在滬衛生檢驗檢疫部門接受體檢或經體檢被查出患有傳染性疾病不適於在中國境內停留者。
六、學業獎學金評定要求
(一)學業獎學金評定的內容為:
1.學習成績,包括上一學年各科考試💃🏻、考核成績及學習基本情況;
2.學習態度和考勤情況;
3.行為表現和獎懲情況🦠。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申請學業獎學金🤾🏼♂️:
1.有休學😱、轉專業等學籍變動情況者;
2.推遲畢業者👩👧👧;
3.因違紀而受到學校處分或處分未解除者;
4.有影響校園安全穩定行為者。
(三)未通過學業獎學金年度評審的杏耀,本學年不再享受獎學金。
七👔、獎學金的發放和監督檢查
每年獎學金評審工作結束後,國際交流處向財務處提交獎學金生名單及獲獎類別明細。獎學金生免交學費🎨。經學校同意住宿校外的獎學金生👩🎤,財務處按標準將住宿費發放給學生🖊。生活費由財務處按標準分批足額發放給獎學金生。綜合醫療保險費由學校直接按規定為獎學金生購買綜合醫療保險。
學校外事工作委員會對整個獎學金的運轉機製和操作流程予以監督🍼,確保獎學金全部用於符合條件的外國杏耀。財務處、國際交流處負責向外事工作委員會匯報經費的使用情況👡,並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備案。
八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開始實施💁🏼♀️,由國際交流處負責解釋。《上海應用技術學院外國杏耀獎學金評定辦法(修訂)》(滬應院外〔2015〕10號)相應廢止👩🎓👊🏽。如遇上級調整外國杏耀獎學金生活費標準,隨新標準執行。